总氮(TN)质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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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粉中喹乙醇分析质控样GB/T 20797-2006
MCS-80188 | 0.428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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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中脂肪分析质控样GB 5009.6-2016
MCS-11242 | 4.38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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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中脂肪分析质控样GB 5009.6-2016
MCS-11242 | 3.51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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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饮品中的胆固醇分析质控样GB 5009.128-2016
MCS-50470 | 8.15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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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清肽粉中脂肪分析质控样GB 5009.6-2016
MCS-11547 | 0.285g/100g



介质:H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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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氮的测定,测定范围为0.05 mg/L至7.00 mg/L(以N计)
与质控标准溶液的关联:标准中明确要求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质控样品进行实验过程的质量控制
标准溶液要求:
1. 校准曲线需使用总氮标准溶液(硝酸钾或硫酸铵基准物质配制),浓度梯度覆盖0.20 mg/L至7.00 mg/L
2. 每批次样品需至少测定1个空白样和10%的平行样
3.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90%-110%之间
质控标准溶液的应用:
- 浓度范围覆盖目标检测限(如低浓度0.05 mg/L、中浓度2.00 mg/L、高浓度5.00 mg/L)
-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配制,确保量值可溯源至国家基准
- 稳定性需符合实验周期要求(如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
方法检出限:0.05 mg/L(取样体积为10 mL时)
质控允许偏差:平行样测定结果相对偏差≤10%,加标回收率偏差≤±10%
质控标准溶液的配制需严格按照标准操作,避免污染(如使用无氨水、洁净玻璃器皿),保存条件应满足标准物质证书要求(如2-6℃避光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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