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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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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标样

BW01020-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2μg/L {{inventory}}
砷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高纯三氧化二砷、高纯氢氧化钠、高纯硝酸和纯水为原料,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依据 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随机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抽样,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 12 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 20mL。(0~4)℃冷藏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使用完毕,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本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 10.0mL 转移至 250mL 容量瓶中,用 5%硝酸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L)

扩展不确定度

k=2,μg/L)

基体

BW01020-8

砷标样

10.2

1.0

5%HNO3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 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 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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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适用范围: 食品中总砷、无机砷的检测,包含粮食、蔬菜、水产品等基质。
关联内容: • 标准中明确要求使用砷标准溶液(标样)进行校准曲线绘制
• 规定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检出限为0.03 mg/kg(以As计)
•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测定无机砷时方法检出限为0.02 mg/kg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砷的测定。
关键指标: • 方法检出限为0.3 μg/L(取样量5.0 mL时)
• 要求使用有证砷标准溶液进行仪器校准
• 标准曲线浓度点应覆盖0 μg/L ~ 20 μg/L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砷含量的测定。
技术要求: • 氢化物原子荧光法检出限0.1 μg/L
• 银盐法最低检测质量0.5 μg(取50 mL水样时)
• 明确规定标准溶液需溯源至国家有证标准物质
注:上述标准中涉及的砷标样应符合GBW(E)080119《砷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或同等级别的有证标准物质要求,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保存条件(如避光、酸性介质等)进行储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