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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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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挥发酚标样

BW02067-1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48.3μg/L {{inventory}}
水中挥发酚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水中挥发酚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以精制苯酚三次纯化水(电渗透、离子交换、石英器蒸馏,符合分析实验室一级用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20mL。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100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L)

扩展不确定度(k=2,μg/L)

基体

BW02067-12

水中挥发酚标样

48.3

4.2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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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标准及详细解读(水中挥发酚标样)
1.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特别针对游离态及部分络合态酚类化合物。

标样关联内容
标样要求 使用苯酚基准试剂配制标准溶液,需用无酚水溶解并酸化保存
标样蒸馏 所有样品必须经过预蒸馏处理(pH=4条件下水蒸气蒸馏)
标液稳定性 配制的酚标准贮备液应于2-5℃避光保存,有效期30天
关键参数
检出限 0.0003 mg/L(以苯酚计)
测定下限 0.0012 mg/L
测定上限 0.04 mg/L(直接光度法)
扩展上限 0.16 mg/L(三氯甲烷萃取法)
2.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及废水中挥发酚的自动化测定,检出限为0.0005 mg/L。

特别说明
标样制备需使用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三级以上无酚水
所有玻璃器皿需进行无酚处理(碱液浸泡+高温烘烤)
标准溶液需用磷酸调节pH≤2保存,并加入硫酸铜抑制微生物降解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