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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4种总石油烃类/C6-C9种正构烷烃质控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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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4种总石油烃类/C6-C9种正构烷烃质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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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4种总石油烃类/C6-C9种正构烷烃质控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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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解读
1. 《土壤和沉积物 石油烃(C-C)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土壤和沉积物中C6-C9石油烃的测定,涵盖正构烷烃、环烷烃及部分单环芳烃。方法采用吹扫捕集前处理结合气相色谱分离。
关联内容: 质控样需满足标准中对空白试验、平行样偏差(≤25%)、加标回收率(70%-130%)的要求。标准中规定使用内标法定量(如氟苯、氯苯-d4)。
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为0.04 mg/kg(以干重计),测定下限0.16 mg/kg。对于液态基质(如甲醇),需通过加标实验验证基质效应。
2. 《水质 可萃取性石油烃(C-C)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针对水体中C10-C40石油烃检测,采用液液萃取-GC-FID分析。虽不直接覆盖C6-C9,但前处理流程对挥发性组分保存有参考价值。
关联内容: 标准要求空白样品中目标物浓度应低于方法检出限,质控样需验证低温浓缩过程中的挥发性组分损失。对甲醇基质需考察溶剂的共萃取干扰。
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为0.01 mg/L(C10-C40),测定下限0.04 mg/L。
3.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适用范围: 第21章规定石油烃的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涵盖C6-C16组分。方法基于225 nm特征吸收,但无法区分具体烃类组成。
关联内容: 质控样需控制萃取效率(≥85%),标准强调使用正己烷作为萃取剂时对低沸点组分的低温保存要求,甲醇基质可能影响萃取剂选择。
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为0.01 mg/L,测定范围0.02-0.40 mg/L。
特别说明:
• 甲醇基质可能导致气相色谱分析中出现溶剂峰干扰,建议考察分流比、进样口温度(建议≤250℃)及色谱柱选择(如DB-624适用于挥发性烃类)
• 质控样制备需参照《HJ/T 173-2005 环境标准样品研复制技术规范》,重点关注挥发性组分的稳定性验证(保存温度≤4℃、禁用玻璃容器吸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