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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碱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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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碱度

BW02189-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5mg/L {{inventory}}
总碱度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水中总碱度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纯度标准物质GBW(E)060315碳酸钠和一级纯水准确配制,分装于20mL玻璃安瓿瓶内,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合格,其标准值和不确定度采用位滴定法测定定值。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位滴定法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使用完毕,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以CaCO3计)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189-4

总碱度标样

15.0

1.2

纯水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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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碱度相关标准解读
1. 《工业循环冷却水和锅炉用水中碱度的测定》
适用范围: 工业循环冷却水、锅炉用水及工业废水中的总碱度测定
方法原理: 采用盐酸标准溶液滴定法,以甲基橙为指示剂,终点pH=4.5
检出限: 0.1 mmol/L(以CaCO3计)
关联指标: 需同时测定酚酞碱度,总碱度=酚酞碱度+甲基橙碱度
2. 《水质 总碱度的测定 酸碱指示剂滴定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方法原理: 采用硫酸标准溶液滴定,溴甲酚绿-甲基红混合指示剂法,终点pH=4.5
检出限: 0.05 mmol/L(按取样量100 mL计)
特殊规定: 浑浊水样需离心或过滤后测定,含余氯水样需预先加入硫代硫酸钠去除
关键差异对比
标准号 滴定剂 终点pH 适用领域
GB/T 15451 盐酸 4.5 工业水系统
HJ 632 硫酸 4.5 环境监测
GB 8538 盐酸 4.8 饮用水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