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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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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溶液标准物质

GBW(E)081593 Mercury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汞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物质、高纯硝酸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V/V)

GBW(E)081593

汞溶液标准物质

1000

0.3%

5%HNO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瓶5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六、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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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GB/T 5750.6-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汞(Hg)的检测方法,适用于饮用水质量监测及实验室分析。
关联内容: 汞的测定方法包含:
• 原子荧光法(检出限0.1 μg/L)
• 冷原子吸收法(检出限0.2 μg/L)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检出限0.05 μg/L)
标准物质要求: 实验需使用汞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GBW08617系列),浓度范围覆盖0.5-10 μg/L,扩展不确定度≤3%(k=2)。
2. HJ 694-2014《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中汞元素的痕量分析,检出限达0.02 μg/L。
关键参数: • 校准曲线范围:0.1-5.0 μg/L(相关系数≥0.999)
• 样品消解要求:采用硝酸-过氧化氢体系微波消解
• 质控要求:每批次需带标准物质平行样,相对偏差≤15%
3. JJG 196-2018《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
关联内容: 规定了标准溶液配制过程中量器(移液管、容量瓶等)的计量要求,A级容量瓶允许误差≤0.05%,直接影响汞标准溶液的量值溯源性。
注: 汞溶液标准物质应储存在10%硝酸介质中(pH<2),避光保存于4℃环境,有效期通常为12个月。开封使用前需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如GBW08617)进行溯源性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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