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氨(SH-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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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液(SH-0050)
SH-0050 | 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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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试液(SH-00570)
SH-00570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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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SH-00570)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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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SH-00570)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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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氨水(SH-00476)
SH-00476 | NH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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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SH-0375)
BW57625-1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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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7
1ST161037-10mg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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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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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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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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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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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氨水和超纯水为原料,在室温20℃±2℃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SH-00570-1
氨试液
11
/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溶液以聚乙烯瓶封装,每瓶250mL,室温保存。
使用前应先恒温至20℃±2℃,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2. 滴定法(仅限高浓度样品):利用酸碱中和反应,通过标准酸溶液滴定游离氨。
2. 滴定法:检出限为0.2 mg/L,定量限为0.5 mg/L。
2. 质控样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范围内。
2. 显色反应:按比例加入氨试液和纳氏试剂,避光静置10分钟。
3. 仪器校准:分光光度计需用标准曲线法校准,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
2. 检测过程中需避免实验室环境中挥发性氨类物质的污染。
3. 若水样中存在余氯,需预先加入硫代硫酸钠消除干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