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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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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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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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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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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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经确认纯度的高纯试剂、优级纯硝酸和超纯水,在室温20℃±2℃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进行量值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自定值之日起有效期为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限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客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室温避光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2℃,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五、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净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置250mL容量瓶中,用1%HNO3稀释定容至刻度,充分摇匀后立即使用。
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L)
扩展不确定度
(k=2)
基体
BW02911
镉水质标样
5
1.5μg/L
1%HNO3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分类,包括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要求。
关联内容: 要求水质监测需使用有证标准样品进行质量控制,实验室分析时应达到方法检出限要求。
适用范围: 规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镉等金属元素的检验方法,涵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等方法。
质量控制: 明确要求使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如GSB 07-1375-2001水质镉标准样品)进行方法验证,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5%。
注:水质标样使用时应严格遵循《JJG 1196-2023 环境监测用标准样品技术规范》中关于标准物质保存、量值溯源及期间核查的相关规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