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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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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

BW03370-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30μg/mL {{inventory}}

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介绍:

本标准溶液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油烟标准油(花生油)为溶质,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潮源性。

三、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

本标准物质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4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安瓿瓶封装,每支10mL。 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置于冷藏2-8℃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五、使用方法

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5.0mL标准溶液,至50mL容量瓶中,使用四氯乙烯准确稀释到刻度并充分混匀。

六、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BW03370-1

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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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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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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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μg/mL
10mL
160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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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μg/mL
10mL
160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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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μg/mL
10mL
160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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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077-201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涵盖饮食业、金属加工、石油炼制等行业排放的液态或固态油类物质。四氯乙烯作为标准方法规定的萃取溶剂,用于油烟样品的采集和前处理。

二、核心关联内容

采样系统 规定使用金属滤筒吸附-四氯乙烯超声萃取法,采样流量需控制在5-30 L/min
质量控制 要求每批样品至少做2个现场空白,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30%
干扰消除 明确水蒸气对红外吸收的干扰需通过无水硫酸钠脱水处理

三、方法性能指标

项目 检出限 测定范围
油烟浓度 0.1 mg/m³(采样体积300L时) 0.3~20 mg/m³

GB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一、适用范围

针对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排放控制,明确要求采样分析方法参照HJ 1077-2019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1.0~2.0 mg/m³)直接关联四氯乙烯萃取法的测定结果。

二、方法关联要求

等效方法 允许使用气相色谱法等等效方法,但必须与红外法进行方法比对
溶剂要求 明确规定使用光谱纯四氯乙烯,需进行空白值检验(空白吸光度≤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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