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化铵和17种氨基酸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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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37种挥发性化合物混标/HJ 760-2015、HJ 741-2015
BePure-31849YM | 100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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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乙腈:丙酮=4:1中43种农残混标/5支起订,有库存单支可售
定制BePure-34519XZ | 10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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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丙酮中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混标
定制BePure-34453XB | 10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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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0.1mol/L盐酸中16种氨基酸混标
BePure-31604CZ | 不同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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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10种酰基肉碱混标2(C4,iC4,C5,iC5,C6,C8,C10,C12,C14,C18)
BePure-31601CM | 不同浓度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也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等。
一、样品制备
本溶液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测定的氯化铵和17种氨基酸作为溶质,以盐酸和超纯水为溶剂,在室温为20℃±2℃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编号
CAS
名称
标准值
(mmol/L)
不确定度
(mmol/L)
BW5125
56-84-8
L-天冬氨酸
2.50
0.08
56-86-0
L-谷氨酸
2.50
0.08
56-45-1
L-丝氨酸
2.50
0.08
56-40-6
甘氨酸
2.50
0.08
71-00-1
L-组氨酸
2.50
0.08
74-79-3
L-精氨酸
2.50
0.08
72-19-5
L-苏氨酸
2.50
0.08
56-41-7
L-丙氨酸
2.50
0.08
147-85-3
L-脯氨酸
2.50
0.08
12125-02-9
氯化铵
2.50
0.08
60-18-4
L-酪氨酸
2.50
0.08
72-18-4
L-缬氨酸
2.50
0.08
63-68-3
L-蛋氨酸
2.50
0.08
56-89-3
L-胱氨酸
1.25
0.04
73-32-5
L-异亮氨酸
2.50
0.08
61-90-5
L-亮氨酸
2.50
0.08
63-91-2
L-苯丙氨酸
2.50
0.08
56-87-1
L-赖氨酸
2.50*
0.08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样品称量、均匀性稳定性、定容过程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原料为浓度确定的含盐或含水形式,详见附加信息
附加信息
CAS
名称
标准值
(mmol/L)
不确定度
(mmol/L)
657-27-2
L-赖氨酸单盐酸盐
3.13
0.10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封装,1mL/支。
2.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藏(2~8)℃,置于阴凉处贮存。
3.使用:使用前应恒温至(20±2)℃,并充分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按规定条件保存。
附:图谱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GB 5009.12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 氯化铵作用:可能作为流动相调节剂或样品前处理缓冲液组分
• 混标要求:需包含目标氨基酸的标准品,梯度浓度用于定量校准
2. GB/T 18246-2019《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 氯化铵应用:可能用于调节水解后溶液的离子强度
• 混标验证:要求使用已知浓度的氨基酸混合标准溶液进行方法验证
3. 《中国药典》2020年版 四部 通则 0712 氨基酸测定法
• 氯化铵干扰控制:需避免高浓度铵盐干扰衍生反应
• 系统适用性:要求混合氨基酸标准溶液分离度≥1.5
• 高浓度氯化铵会导致色谱柱过载,建议前处理时控制铵盐浓度≤0.1 mol/L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