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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酚/挥发酚_108-95-2,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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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酚/挥发酚

BW02072-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8-95-2 50mL {{inventory}} {{goodObj.date}} 万佳 {{item.norm}} 10μg/mL 常温避光
  • 苯酚

    1ST7905-100mg | 见证书

  • 苯酚

    SH-1756E1 | ≥99.5% (GC)

  • 苯酚

    SH-1756E1-1 | ≥99.55% (GC)

  • 苯酚

    BW02072A | ≥99.5%

  • 苯酚

    BW02072A-1g | ≥99%

  • 苯酚

    BW02072A-200mg | ≥99.5%

水中苯酚/挥发酚介绍:

本标准溶液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其他水质分析测试中的质量控制、方法验证与评价等工作,也可作为标准储备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苯酚和超纯水为原料,在(20±2)℃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

(k=2)

介质

BW02072-2

水中苯酚/挥发酚

10

5%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高纯物质纯度、均匀性稳定性及称量过程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聚乙烯瓶包装,每瓶50mL。

2.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室温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使用:使用前应恒温至(20±2)℃,并充分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玷污。

水中苯酚/挥发酚相关产品:
标物编号产品名称CAS NO标准值规格价格库存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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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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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02072-2
水中苯酚/挥发酚
108-95-2
10μg/mL
50mL
901——
BW0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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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5-2
0.1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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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苯酚/挥发酚
108-95-2
0.2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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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μg/mL
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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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mg/L
20mL
50现货——
BW02072
水中苯酚/挥发酚
108-95-2
1000μg/mL
100mL
150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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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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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现货——
BW02072
水中苯酚/挥发酚
108-95-2
1000μg/mL
500mL
900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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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水中苯酚/挥发酚)

1.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适用范围: 生活饮用水及水源水中的挥发酚限值控制
关联内容:
• 挥发酚(以苯酚计)限值:≤0.002 mg/L(集中式供水)
• 涵盖苯酚、甲酚等易挥发酚类化合物

2.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 工业废水、市政污水排放中的挥发酚控制
关联内容:
• 一级标准:≤0.5 mg/L(直接排入Ⅲ类水域)
• 二级标准:≤1.0 mg/L(排入Ⅳ、Ⅴ类水域)
• 涵盖苯酚等易被蒸馏出的酚类物质

3. HJ 503-2009《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实验室检测
关键参数:
• 检出限:0.0003 mg/L(蒸馏后测定)
• 测定范围:0.001-0.1 mg/L(可扩展至0.5 mg/L)
• 包含苯酚、间甲酚等可被蒸馏的酚类化合物

4.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适用范围: 地表水体中挥发酚的环境质量要求
分级限值:
• Ⅰ类水:≤0.002 mg/L
• Ⅱ类水:≤0.002 mg/L
• Ⅲ类水:≤0.005 mg/L
• Ⅳ类水:≤0.01 mg/L
• Ⅴ类水:≤0.1 mg/L
注:挥发酚指标均指能在酸性条件下被蒸馏出的酚类化合物总量,包含苯酚、甲酚、二甲酚等易挥发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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