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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氟吡草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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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吡草胺(CAS:137641-05-5)等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定性及定量分析,涵盖蔬菜、水果、谷物等基质。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乙腈提取、QuEChERS净化后检测,色谱柱为C18反相柱,质谱采用多反应监测(MRM)模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氟吡草胺的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5 mg/kg,满足食品安全限量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空白基质加标样品进行回收率验证,加标浓度为LOQ、2倍LOQ和10倍LOQ,回收率范围应为70%-120%,RSD≤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乙腈提取;
2. 盐析分层后取上清液经PSA净化;
3. 氮吹浓缩复溶后进样;
4. 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定量。
特别说明 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建议使用同位素内标法或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标准溶液需避光保存于-20℃以下,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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