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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氟吡草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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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吡草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21-202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吡草胺残留的定量检测,基质包括叶菜类、根茎类及谷物样品。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样品经乙腈提取后,通过固相萃取柱净化,C18色谱柱分离,多反应监测模式(MRM)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满足欧盟等国际残留限量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称取10 g加入乙腈振荡提取;
2. 提取液经PSA/C18混合固相萃取柱净化;
3. 氮吹浓缩后用甲醇-水定容;
4. LC-MS/MS分析,流动相为0.1%甲酸水-乙腈。
特别说明 1. 需注意基质效应影响,需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
2.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使用含氟化物的塑料器皿;
3. 质谱参数需定期校准以确保离子化效率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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