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十一烷酸甲酯
十一烷酸甲酯_1731-86-8,十一碳酸甲酯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十一烷酸甲酯

BePure-26449 C11:0 Hendecanoic acid methyl ester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731-86-8 100mg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99.3%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十一烷酸甲酯介绍: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十一烷酸甲酯

手机版:十一烷酸甲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29616-2013
《热塑性弹性体 多环芳烃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塑性弹性体及其制品中多环芳烃(PAHs)的检测,包括十一烷酸甲酯等酯类化合物作为样品前处理过程中的萃取溶剂或衍生化试剂的应用场景。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样品经索氏提取或超声波萃取后,通过衍生化反应将目标物质转化为可挥发性衍生物,经色谱分离后通过质谱定性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的检出限为0.1 mg/kg,定量限为0.5 mg/kg。十一烷酸甲酯作为溶剂时需确保其纯度,避免背景干扰导致检出限升高。
质控样品要求
1. 空白样品:不含目标物的同类型基质;
2. 加标回收样品:添加浓度应为定量限的1-5倍;
3. 平行样数量:每批次至少10%的样品做平行测定。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破碎至粒径≤1 mm;
2. 使用十一烷酸甲酯进行索氏提取(6小时,60℃);
3. 提取液经氮吹浓缩后衍生化处理;
4. GC-MS分析时采用DB-5MS色谱柱(30 m×0.25 mm×0.25 μm),程序升温:50℃保持1 min,以15℃/min升至300℃保持5 min。
特别说明
1. 十一烷酸甲酯需通过空白试验验证其不含目标物;
2. 衍生化反应需严格控制温度和时间(建议60℃±2℃,30 min);
3. 当样品基质复杂时,建议增加硅胶柱净化步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