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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水中总氮(以氮计)/介质:纯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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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水中总氮(以氮计)/介质: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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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解读(总氮测定相关)
1.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海水(需预处理)中总氮的测定
关键指标:
检出限:0.05 mg/L(按取样量25 mL计)
测定范围:0.20-6.00 mg/L(可稀释扩展)
关联内容:
要求消解温度控制在120-124℃,消解时间30分钟
强调玻璃器皿需用无氨水清洗,防止交叉污染
海水样品需增加盐酸羟胺处理步骤消除盐效应
2. GB 11894-1989《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中总氮测定(已被HJ 636-2012部分替代)
关键指标:
检出限:0.05 mg/L
测定范围:0.05-4.00 mg/L
关联内容:
明确要求过硫酸钾含氮量不得超过0.0005%
规定比色皿10mm光程的测量条件
强调空白实验吸光度应小于0.030
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关联限值:
Ⅰ类水:≤0.2 mg/L
Ⅱ类水:≤0.5 mg/L
Ⅲ类水:≤1.0 mg/L
Ⅳ类水:≤1.5 mg/L
Ⅴ类水:≤2.0 mg/L
湖库总氮标准单独列出,严于河流标准0.5-1个等级
方法选择注意:HJ 636-2012在GB 11894-1989基础上扩展了海水适用范围,调整了试剂配制方法,建议优先采用新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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