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色谱分析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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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色谱分析标准物质
GBW(E)100012 | 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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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色谱分析标准物质
GBW(E)100012 | 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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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色谱分析标准物质
GBW(E)10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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萘标准物质
SDS139015M | 20.51%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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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色谱标样
NB-ICAB-000029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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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2-(3-甲氧基苯氧基)苯基)氨基)-2-氧乙基)-1-萘酰胺
S35071-250mg |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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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敌百虫、敌敌畏、蝇毒磷农药混标
B64268-1ml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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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氯氰菊酯
B62892-1ml | 100μg/ml in n-hex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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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玛菌素
B62660-1ml | 100μg/ml in acetonitr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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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毒磷
B60454-1.2ml | 100μg/ml in acetone
DBS52/ 021-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白酒中甲醇、高级醇类和酯类的同时测定 气相色谱法(实施)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国家标准《白酒试验方法》解读
适用于白酒中挥发性成分(如酯类、醇类、酸类等)的定量分析,涵盖生产质量监控及产品检验[1]。
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气相色谱法,以乙酸正丁酯为内标物进行定量分析。
甲醇检出限≤0.5 mg/100mL,定量限≤1.0 mg/100mL;酯类化合物定量限≤0.5 mg/100mL。
需使用国家二级标准物质GBW(E)100012(混标)和GBW(E)100013(内标)进行仪器校准,标准物质需在20±4℃避光保存。
1. 样品前处理:乙醇浓度调整至50%
2. 内标液加入:精确控制内标液体积误差≤1%
3. 色谱分离:柱温程序升温控制精度±0.1℃
分析结果需进行f值校正,f值测定需使用GBW(E)100012混标,每批次样品需同步测定质控样,相对偏差应≤5%[1]。
行业标准JJF 2022-2023《白酒分析气相色谱仪校准规范》解读
适用于配备FID检测器的白酒专用气相色谱仪的性能验证,包括新装机、周期性维护及维修后校准。
采用乙酸正丁酯标准溶液进行检测限测试,要求检测器灵敏度≤5.0×10-3 mg/mL。
系统适应性要求:分离度≥80%,峰面积重复性RSD≤3%,保留时间重复性RSD≤1%。
校准用标准物质需具有CNAS认证,浓度梯度应覆盖白酒中典型成分含量范围(0.1-300 mg/100mL)。
1. 载气流速稳定性测试:波动≤1%
2. 柱温箱温度均匀性验证:温差≤2℃
3. 检测器线性范围测试:r2≥0.999
校准周期建议不超过12个月,仪器维修或更换关键部件(如色谱柱、检测器)后需重新校准。
团体标准T/AHFIA 068-2022《白酒中甲醛测定》解读
专用于白酒中甲醛含量的测定,检测范围0.1-5.0 mg/L,适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控。
衍生化-顶空气相色谱法,采用2,4-二硝基苯肼作为衍生化试剂。
方法检出限0.03 mg/L,定量限0.1 mg/L,回收率要求85-110%。
每批次需加标回收实验,加标浓度应覆盖待测物实际浓度的50-150%。
1. 衍生化反应:60℃水浴30分钟
2. 顶空平衡:平衡温度80℃,平衡时间20分钟
3. 色谱条件:DB-WAX色谱柱,进样口温度220℃
需严格控制衍生化试剂纯度(≥98%),避免杂峰干扰,建议采用选择性离子监测模式(SIM)提升灵敏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