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唑螨酯标准品_11181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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唑螨酯标准品

BWN0057-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11812-58-9 0.25g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99.2% {{inventory}} 见证书
基质 纯品
形态 固态
有效期 2023-03-21
存储条件 冷藏、密封、避光及干燥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在干燥器中干燥48小时以上,以除去水分。本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避免吸入或与皮肤接触。样品开封后,应尽快恢复密封状态,在规定条件下保存。本品最小取样量为5mg。
用途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环境、食品等领域相应农药残留检测、农药生产部门和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分析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评价等。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西林瓶包装,规格0.25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样品由唑螨酯农药原料经重结晶等步骤分离纯化制得(CAS号:111812-58-9)。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UV检测器)、差示扫描量热法(DSC)两种不同原理的、准确可靠的分析方法对标准物质的纯度进行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其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唑螨酯 99.2% 0.6% 纯品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西林瓶包装,规格0.25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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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蔬菜、水果、谷物等)中唑螨酯等208种农药残留的定性及定量分析,涵盖样品前处理、仪器测定及结果计算方法。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样品经乙腈提取、QuEChERS法净化后,通过色谱柱分离,质谱检测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内标法或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唑螨酯的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5 mg/kg。具体限值需根据仪器灵敏度及基质效应验证确认。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品、空白加标样品(加标浓度接近定量限)和实际样品平行实验。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RSD≤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准确称量;
2. 乙腈振荡提取,盐析分层;
3. QuEChERS净化管净化;
4. 氮吹浓缩后复溶;
5. GC-MS进样分析,监测特征离子对;
6. 数据采集与标准曲线比对。
特别说明
1. 基质效应可能影响检测结果,需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
2.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塑料器皿污染;
3. 定期校准质谱仪并验证保留时间窗口;
4. 标准品溶液需现配现用或-20℃避光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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