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沙可啶标准品
-
丙酮中水合三氯乙醛(以三氯乙醛计)
NCS1600174-D | 1000μg/mL
-
玉米粉中T-2毒素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7-1 | 见证书
-
甲醇中氟苯尼考溶液标准物质
NCS1602905-100A | 100μg/mL
-
玉米粉中呕吐毒素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74-5 | 见证书
-
玉米粉中T-2毒素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7-3 | 见证书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比沙可啶标准品
手机版:比沙可啶标准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T 32465-2015 化学药品标准物质制备与标定通则
该标准适用于化学药品标准物质(包括比沙可啶)的制备、标定与质量控制,涵盖纯度分析、稳定性验证及检测方法规范。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进行主成分含量测定,通过比对标准品与样品的保留时间及峰面积实现定量分析,方法精密度要求RSD≤2.0%。
比沙可啶的HPLC检测方法中,检出限(LOD)为0.05 μg/mL,定量限(LOQ)为0.15 μg/mL,需通过标准曲线验证线性范围。
质控样品需与待测样品同步处理,包含空白样品、加标样品及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95%-105%,确保检测过程准确性。
1. 标准品溶液配制:精密称取比沙可啶标准品,用甲醇溶解并定容至标线;
2. 色谱条件优化:流动相为乙腈-磷酸盐缓冲液(60:40),流速1.0 mL/min,检测波长264 nm;
3. 系统适用性测试:理论塔板数≥2000,分离度≥1.5。
比沙可啶标准品需避光保存于2-8℃环境中,使用前需平衡至室温并复溶。若检测中发现杂质峰面积超过主峰0.1%,需重新标定或更换标准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