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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伊维菌素溶液标准物质_70288-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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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伊维菌素溶液标准物质

SHAM_101699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0288-86-7 1.2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见证书
基质 甲醇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2024-07-06
存储条件 -18℃以下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农药残留检测质量控制手册。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伊维菌素(CAS:70288-86-7)为溶质,以色谱纯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依维菌素 1000μg/mL 3% 甲醇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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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牛、羊等动物源性食品中伊维菌素的最大残留限量(MRL)控制,覆盖肌肉、脂肪、肝脏、肾脏等组织基质。
关联内容:
残留限量要求: 牛/羊肌肉中限量为10 μg/kg,脂肪中为100 μg/kg,肝脏中为100 μg/kg,肾脏中为50 μg/kg
检测方法关联: 需配合LC-MS/MS等检测方法实现定量分析
检出限特性: 该标准本身不规定检测方法灵敏度,但配套方法(如GB/T 22943)要求定量限≤1.0 μg/kg
2.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82号《动物性食品中伊维菌素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猪、牛、羊肌肉和肝脏中伊维菌素残留量的检测,涵盖原料及加工制品。
关键参数:
线性范围: 1-100 ng/mL(甲醇基质标准溶液适用)
定量限: 肌肉组织0.5 μg/kg,肝脏组织1.0 μg/kg
回收率: 要求80%-110%(不同基质间)
3. 《蜂蜜中伊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专项检测蜂产品中伊维菌素残留,采用甲醇提取结合固相萃取前处理技术。
方法特性:
检出限: 0.3 μg/kg(低于GB 31650限量值1个数量级)
基质匹配校准: 要求使用甲醇基质标准物质进行定量
标准应用要点:

甲醇中伊维菌素溶液标准物质需满足GB/T 15000.3《标准样品定值的一般原则和统计方法》要求,浓度不确定度应≤2%(k=2)。使用时应关注基质效应,按照检测方法要求进行溶剂匹配或基质匹配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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