γ-十一烷酸内酯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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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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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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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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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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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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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2. 色谱条件:进样口温度250℃,检测器温度280℃,柱温程序升温(初始80℃保持2min,以10℃/min升至220℃);
3. 定量采用外标法,标准曲线R²≥0.995。
2. 标准品纯度要求≥98%,需提供CAS号及结构确证报告;
3. 实验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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