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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环丙沙星标准品_9310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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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环丙沙星标准品

SHAM_124569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93107-08-5 100mg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98.90% {{inventory}} 见证书
基质 纯品
形态 固态
有效期
存储条件 阴凉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西林瓶包装,规格10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盐酸环丙沙星为溶质,以纯品为溶剂,在室温20±2℃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盐酸环丙沙星 98.90% / 纯品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西林瓶包装,规格10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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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58.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物肌肉、内脏、水产品及乳制品中盐酸环丙沙星等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的检测,定量限为2.0 μg/kg~10.0 μg/kg。
3.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HPLC-MS/MS),通过酸性乙腈提取目标物,经固相萃取柱净化,以多反应监测(MRM)模式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4.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0.5 μg/kg~2.0 μg/kg;
定量限(LOQ):2.0 μg/kg~10.0 μg/kg(依据基质不同调整)。
5. 质控样品要求
-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基质对照、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
- 加标回收率应在70%~120%之间,RSD<15%。
6.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均质后加入0.1 mol/L EDTA-McIlvaine缓冲液和乙腈提取;
2. 净化:HLB固相萃取柱活化后上样,甲醇洗脱;
3. 仪器分析:C18色谱柱分离,电喷雾离子源(ESI+),监测环丙沙星特征离子对。
7. 特别说明
- 标准品需避光保存于-20℃,临用前回温至室温;
- 基质效应可能影响定量结果,需通过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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