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无机类 混标 铅、铬、镉混合溶液标准物质
铅、铬、镉混合溶液标准物质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铅、铬、镉混合溶液标准物质

BWB2382-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0mL {{inventory}}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3组分 见证书

研制依据

WYJLBZ-0011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1900-01-01实施)

基质 3%硝酸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2027-10-12
存储条件 常温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聚乙烯塑料瓶包装,规格10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物质为溶质,以3%硝酸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1000μg/mL 3% 3%硝酸
2 1000μg/mL 3% 3%硝酸
3 1000μg/mL 3% 3%硝酸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聚乙烯塑料瓶包装,规格10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GB/T 23349-2020 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涵盖固体和液体肥料类型。方法适用于实验室质量控制及日常检测[10]。
核心检测方法 原子荧光光谱法(砷、汞)、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镉、铅)、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铬)。样品需经微波消解或湿法消解预处理,确保元素充分释放[10]。
检出限与定量限 砷:原子荧光法检出限0.1 μg/kg;
镉:石墨炉法检出限0.4 mg/kg;
铬:火焰法检出限0.1 mg/kg;
铅:石墨炉法检出限1 mg/kg;
汞:原子荧光法检出限0.05 μg/kg[10]。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经认证的混合溶液标准物质(如基质匹配的5% HNO3溶液)进行校准,标准物质应在阴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需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匀[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消解:采用硝酸-过氧化氢体系微波消解,温度梯度控制为120℃至180℃;
2. 定容与过滤:消解液冷却后定容至50mL,经0.45μm滤膜过滤;
3. 仪器校准:标准曲线需覆盖待测元素浓度范围,每批次测试需带空白和质控样[10]。
特别说明 1. 汞元素测定需避免光照和长时间暴露,建议使用棕色容量瓶;
2. 高盐样品可能干扰铬测定,需通过稀释或基体匹配消除;
3. 实验过程需严格防止交叉污染,消解罐和器皿需专用[1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客服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