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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乙醇质控样品_64-17-5,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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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乙醇质控样品

BWQ9203-20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4-17-5 5mL {{goodObj.date}} 伟业计量 {{item.norm}} 100-1000μg/L(详见证书) {{inventory}} 见证书
基质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2024-09-23
存储条件 冷藏(4±4)℃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应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5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乙醇(CAS:64-17-5)为溶质,以水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乙醇 100-1000μg/L /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气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安瓿瓶包装,规格5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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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
适用范围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中乙醇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关联内容
• 采用顶空气相色谱法(HS-GC)或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S-GC/MS)
• 规定样品保存条件为4℃冷藏避光,24小时内完成分析
• 明确质控要求:每批次样品需加标回收率(80%-120%)和空白对照
检出限
• 顶空气相色谱法:0.05 mg/L
• 气相色谱-质谱法:0.02 mg/L
2. 《水质 乙醇等22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乙醇的测定
关键指标
• 前处理方法:吹扫捕集富集技术
• 规定相对偏差应≤15%(浓度>1.0 mg/L时)
• 要求每20个样品至少做1个平行样
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为0.005 mg/L,测定下限为0.020 mg/L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适用范围 虽主要针对酒类,但包含水质乙醇测定的方法学参考
质控要点
• 规定密度瓶法测定时的温度控制要求(20±0.1℃)
• 要求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
关联应用 可作为水样中高浓度乙醇(>1%)测定的补充方法

注:上述标准均对质控样品提出明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验证(应控制在±15%范围内)以及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0.995)等质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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