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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3氨基2噁唑烷酮-D4同位素溶液标准物质_118833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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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3氨基2噁唑烷酮-D4同位素溶液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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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质 甲醇
形态 液态
有效期 2024-04-18
存储条件 冷冻(-18)℃及避光保存。使用前应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
用途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参考资料 中国药典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3氨基2噁唑烷酮为溶质,以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的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 3氨基2噁唑烷酮 100μg/mL 4% 甲醇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规格1.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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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标准及详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牛肉、禽肉、水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中3-氨基-2-噁唑烷酮(AOZ-D4)、5-吗啉甲基-3-氨基-2-噁唑烷酮(AMOZ)、1-氨基乙内酰脲(AHD)等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残留检测。

关联内容
• 明确要求使用同位素内标法进行定量分析,其中甲醇中3-氨基-2-噁唑烷酮-D4同位素溶液标准物质为指定内标物
• 规定样品前处理需经过酸水解、衍生化等步骤
• 要求色谱分离使用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甲醇-0.1%甲酸水溶液体系
检出限要求

方法定量限(LOQ)为0.5 μg/kg,检出限(LOD)为0.2 μg/kg,满足欧盟2003/181/EC等国际法规要求。

质量控制

规定每批样品需同步进行空白试验、加标回收试验(加标水平0.5-2.0 μg/kg),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范围内。

SN/T 1627-2013《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测定方法》
方法特点

采用同位素稀释质谱法,要求使用3-氨基-2-噁唑烷酮-D4作为内标物进行校正,内标物工作液浓度建议配置为100 ng/mL。

注:上述标准均要求标准物质应满足GBW 标准物质技术规范,溶液有效期通常为-18℃避光保存12个月,使用前需平衡至室温并进行浓度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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