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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安西龙标准品_12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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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安西龙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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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基质纯品
形态液态
有效期0000-00-00 00:00:00
存储条件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不适合人类和动物食用。
用途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不适合人类和动物食用。
别名
理化性质
稀释方法
二、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高纯度曲安西龙(CAS:124-94-7)标准品,对其结构确定进行定性分析,通过初步理化性质、有效成分含量分析确定后,进行干燥分装。
三、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通过方法研究确认,在对水分、灰分、溶剂残留及其他杂质含量进行确认后采用质量平衡法进行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量值的溯源性。
四、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序号 组分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1纯品99.3%None纯品
五、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ISO指南35),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该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六、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采用西林瓶包装,规格10mg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
七、研制依据:
八、参考资料:
中国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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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23200.120-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动物源性食品(如肌肉、肝脏、肾脏等)中曲安西龙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定量测定和确认。
核心检测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采用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LOD)为0.3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样品(低、中、高浓度),加标回收率应为70%-120%,RSD≤15%。
关键实验步骤1. 样品经乙酸乙酯提取;2. 固相萃取柱净化;3. 氮吹浓缩复溶;4. LC-MS/MS分析。
特别说明曲安西龙需与结构类似物(如泼尼松龙)进行色谱分离,避免干扰。
行业标准: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SN/T 5481-2022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出口肉类、水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中曲安西龙等糖皮质激素残留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UHPLC-MS/MS),同位素内标校正。
检出限与定量限LOQ为0.5 μg/kg,LOD为0.15 μg/kg。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样品需同步检测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重复性RSD≤10%。
关键实验步骤1. β-葡萄糖醛酸酶水解;2. 混合模式阳离子交换柱净化;3. 梯度洗脱分离。
特别说明需验证基质效应(ME),必要时采用稀释法或标准加入法消除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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