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度标准液0.8787g/mL@20°C/GB/T 2961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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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标准液/GB/T 29617-2013
BWZ7486-2016 | 0.7781g/ml@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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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标准液/GB/T 29617-2013
BWZ7649-2016 | 1.2632g/mL@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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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标准液0.7183g/ml@20°C
SHAM_128110 | 0.7183g/ml@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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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标准液0.7893g/ml@20°C
SHAM_128109 | 0.7893g/ml@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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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标准液1.4136g/mL@20°C
BWZ7480-2016 | 1.4136g/mL@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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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蜡密度/GB 4472-1984
BWZ7489-2016 | 密度(20摄氏度):0.8477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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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7
1ST161037-10mg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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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夏比冲击V型缺口标准样品(HV2)
GSB02-3195-3-2014-120J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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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黄色标准比色液2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17992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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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黄色标准比色液3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20037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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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绿色标准比色液4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172397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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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ARI-2671 前置放大器(1/2英寸)
TE33-3A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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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对照和已知浓度质控样;
3. 质控样重复测定偏差应≤0.3 kg/m³。
2. 样品处理:过滤去除气泡和杂质;
3. 仪器校准:每次开机用密度标准液进行三点校准;
4. 重复测定:至少连续三次平行测定取平均值。
2. 标准液开封后需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
3. 当环境温度波动>2°C时应重新校准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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