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度标准液0.8668g/mL@20°C/GB/T 2961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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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标准液0.660g/mL@20°C
BWZ7482-2016 | 0.660g/ml@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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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标准液/GB/T 29617-2013
BWZ7486-2016 | 0.7781g/ml@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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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标准液0.9003g/mL@20°C
BWZ7487-2016 | 0.9003g/mL@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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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标准液0.7183g/ml@20°C
SHAM_128110 | 0.7183g/ml@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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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标准液0.7893g/ml@20°C
SHAM_128109 | 0.7893g/ml@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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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标准液1.4136g/mL@20°C
BWZ7480-2016 | 1.4136g/mL@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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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C-0623
G-05600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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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红色标准比色液1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17973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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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黄色标准比色液10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15577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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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夏比冲击V型缺口标准样品(HV2)
GSB02-3195-3-2014-120J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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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黄色标准比色液2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17992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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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黄色标准比色液3号(中国药典)/WYJLBZ-0004
SHAM_20037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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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2. 校准:用标准液校准振荡管;
3. 恒温:样品需在20℃恒温水浴中平衡至少15分钟;
4. 振荡测定:将样品注入清洁干燥的振荡管,记录振动频率并计算密度;
5. 数据验证:比对同一样品三次测定结果的极差,超出0.0002g/mL需重测。
2. 含气泡样品需静置脱气;
3. 使用后需立即用石油醚清洗振荡管,避免残留物影响精度;
4. 标准物质开封后需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