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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磺胺药物混标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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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磺胺药物混标

MCAD302410-ME Sulfonamides MIX 1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mL {{goodObj.date}} CATO {{item.norm}} 1mL*100 μg/mL in Methanol {{inventory}} 冷藏储存 冰袋运输
18种磺胺药物混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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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物源性食品(肌肉、脂肪、肝、肾、牛奶、鸡蛋等)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限量控制,涵盖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恶唑等18种常见磺胺类药物
关键指标: • 残留限量:100 μg/kg(总磺胺类药物,以磺胺二甲嘧啶计)
• 检测方法推荐: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14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专门针对动物肌肉、内脏、水产品等样品中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等14种磺胺的定量检测(可通过方法扩展至18种)
方法参数: • 检出限:0.3-1.0 μg/kg
• 定量限:1.0-3.0 μg/kg
• 回收率:70%-110%
• 色谱条件:C18色谱柱,乙腈-0.1%甲酸水梯度洗脱
3. 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关联内容: 补充规定磺胺类药物在不同动物组织中的休药期及残留豁免原则,特别强调磺胺类药物在产蛋期禁用

注:实际检测需根据样品基质选择对应前处理方法,建议采用同位素内标法定量以保证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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