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T000982-10mg | 见证书
1ST1545-100mg | 见证书
A10322-20mg | 含量96.6%,可溯源
CCPE901765 | ≥95%
1ST178698-20mg | 见证书
BW901108 | 99.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奇任醇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奇任醇残留量的定性鉴定和定量测定。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样品经乙腈提取后,使用分散固相萃取净化,通过C18色谱柱分离,多反应监测模式(MRM)进行检测。
方法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满足国内外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阴性基质加标样品(加标水平为LOQ、2LOQ、10LOQ),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1. 样品粉碎均质后准确称量2.0 g2. 加入10 mL乙腈涡旋振荡提取3. 使用PSA和C18吸附剂净化提取液4. 氮吹浓缩后复溶进样5. 流动相梯度洗脱程序:0.3%甲酸水溶液-乙腈
实验过程中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建议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当检测值接近限量时,需通过离子丰度比(±30%)和保留时间(±2.5%)进行阳性确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R077043-25mg | 95+%
R077043-50mg | 95+%
B20957-20mg | HPLC≥98%
R077043-5mg | 95+%
NCSZ167006-C20-2 | 5μg/mL(稀释25倍后)
NCSZ167006-C20-1 | 2μg/mL(稀释25倍后)
HG5926-100mg | 见证书
HG5915-100mg | 见证书
HG5836-100mg | 见证书
交货时间:7天
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奇任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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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奇任醇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奇任醇残留量的定性鉴定和定量测定。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样品经乙腈提取后,使用分散固相萃取净化,通过C18色谱柱分离,多反应监测模式(MRM)进行检测。
方法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满足国内外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阴性基质加标样品(加标水平为LOQ、2LOQ、10LOQ),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1. 样品粉碎均质后准确称量2.0 g
2. 加入10 mL乙腈涡旋振荡提取
3. 使用PSA和C18吸附剂净化提取液
4. 氮吹浓缩后复溶进样
5. 流动相梯度洗脱程序:0.3%甲酸水溶液-乙腈
实验过程中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建议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当检测值接近限量时,需通过离子丰度比(±30%)和保留时间(±2.5%)进行阳性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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