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样所 垃圾焚烧飞灰中重金属/540301(Hg116)
-
标样所 烟尘中重金属总量
GSB 07-3273-2015 | 见证书
-
标样所 垃圾焚烧飞灰中重金属
GSB 07-3662-2019 | 见证书
-
标样所 土壤中重金属总量
N-BYS-E00001 | 见证书
-
标样所 土壤中重金属总量
N-BYS-E00002 | 见证书
-
标样所 土壤中重金属总量
N-BYS-E00003 | 见证书
-
标样/水质P2O5以五氧化二磷计算浓度质控样15μg/mL
NCSZ-P2O5-15μg/mL | 15μg/mL
-
标准物质/Ge锗标准溶液/5%硝酸+5%氢氟酸
NCS1876316 | 500μg/mL
-
标准物质/Fe铁标准溶液
NCS1876344 | 30μg/mL
-
标准物质/TP总磷标准溶液
NCS1876307 | 8mg/L
-
标样/水质COD-Mn高锰酸盐指数质控样5.6μg/mL
NCSZ-COD(Mn)-5.6μg/mL | 5.6μg/mL



在售批次及浓度:
批次:540301,浓度:Ag46.5、As21.6、Ba1.18*10³、Be0.489、Cd12.6、Co6.92、Cr620、Cu164、Hg116、Mn383、Ni35.5、Pb954、Sb120、Tl 0.410、V46.7、Zn1.16*10⁴(单位μg/g),有效期:2024.11.30(延期至:2027.07.30)
用途: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质量控制、方法评价和能力验证等。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样所 垃圾焚烧飞灰中重金属/540301
手机版:标样所 垃圾焚烧飞灰中重金属/540301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镉(Cd)检出限:0.02 mg/kg,定量限:0.08 mg/kg;
其他元素检出限范围:0.01~0.5 mg/kg。
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5%,加标回收率控制在80%~120%。
2. 消解:硝酸-氢氟酸体系微波消解(温度≥180℃,保持30分钟);
3. 定容:超纯水稀释至50 mL;
4. 仪器分析:选择元素特征谱线,避免光谱干扰。
2. 汞元素不适用本方法,需采用冷原子吸收法;
3. 结果报告需注明样品前处理方法及仪器条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