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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煤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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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煤标准物质

GBW(E)11007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 {{inventory}} {{goodObj.date}} 中国计量院 {{item.norm}}

动力煤标准物质介绍:


使用注意事项:
特征形态:固态
基体:
主要分析方法:
定值单位:济南泉东标准物质研究所
规格: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 不确定度 单位 CAS 备注
真相对密度 1.55 0.03 20℃
热值 26.8l 0.21 MJ/kg
全硫 1.14 0.O8 质量分数(10-2)
灰分 9.30 0.20 质量分数(10-2)
挥发分 33.29 0.46 质量分数(10-2)
69.60 0.45 质量分数(10-2)
3.84 0.20 质量分数(10-2)
0.78 0.07 质量分数(10-2) 7727-37-9

保存条件:
保存条件:
研制单位名称:济南泉东标准物质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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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GB/T 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标准名称GB/T 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煤炭、焦炭及固体生物质燃料的发热量测定,覆盖恒温式与绝热式氧弹量热仪。
核心检测方法氧弹量热法,通过测量样品燃烧释放的热量计算弹筒发热量,并校正为高位发热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为0.05 MJ/kg,定量限为0.1 MJ/kg(基于仪器精度和样品量)。
质控样品要求需使用苯甲酸标准物质校准仪器,重复测定相对标准差应≤0.2%。
关键实验步骤样品研磨至0.2 mm以下,精确称量1.0±0.1 g,氧弹充氧压力2.8-3.0 MPa,点火后记录温升曲线。
特别说明需校正硝酸生成热和硫酸修正值,高硫煤需额外进行硫修正计算。

国家标准 GB/T 212-2008《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标准名称GB/T 212-2008《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的水分、灰分、挥发分及固定碳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高温灼烧法(灰分)、干燥减量法(水分)、通氮保护热解法(挥发分)。
检出限与定量限水分检出限0.1%,灰分定量限0.5%,挥发分重复性限1.0%。
质控样品要求需同步测定有证标准物质,灰分测定允许差≤0.3%。
关键实验步骤灰分测定:815℃灼烧至恒重;挥发分测定:900℃隔绝空气加热7分钟。
特别说明水分测定需区分空气干燥基(分析煤样)与全水分(原煤样)两种方法。

国家标准 GB/T 214-2007《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标准名称GB/T 214-2007《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煤、焦炭及固体燃料中全硫含量的测定,覆盖艾士卡法、库仑滴定法和高温燃烧法。
核心检测方法艾士卡法(重量法)、库仑滴定法(自动仪器法)。
检出限与定量限艾士卡法:定量限0.01%;库仑法:检出限0.02%,定量限0.05%。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需加测标准煤样(如GBW11104),允许偏差≤0.05%。
关键实验步骤艾士卡法:样品与艾士卡试剂混合后于800℃灼烧,硫酸钡沉淀称重;库仑法:燃烧后SO₂电解滴定。
特别说明高氯煤(Cl>0.02%)需进行氯校正,库仑法需定期更换电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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