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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中异丁烯气体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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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中异丁烯气体标准物质

GBW(E)082367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1.00~50.0【物质的量分数(10-6)】/不确定度:4 {{inventory}}
氮中异丁烯气体标准物质介绍:


特征形态:气态
定值单位: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相对不确定度(%)单位CAS备注
氮中异丁烯1.00~50.04物质的量分数(10-6)

研制单位名称: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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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氮中异丁烯气体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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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标准名称HJ 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包含异丁烯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采用气相色谱法(GC-FID),通过色谱柱分离目标组分,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进行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总烃检出限为0.07 mg/m³,定量限为0.28 mg/m³;异丁烯的检出限需根据标准物质校准曲线确定。
质控样品要求需使用有证标准气体(如氮中异丁烯)进行校准,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和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5%。
关键实验步骤① 采样系统气密性检查;② 样品采集与保存;③ 色谱条件优化(柱温、载气流速);④ 标准曲线绘制;⑤ 数据计算与结果验证。
特别说明异丁烯与其他烃类可能产生共流出干扰,需通过色谱柱选择或质谱联用(GC-MS)进一步确认。
2. JJG 614-2018《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
标准名称JJG 614-2018《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
适用范围规范气相色谱仪的性能检定要求,包括检测器灵敏度、基线噪声、重复性等指标,适用于异丁烯检测的仪器校准。
核心检测方法通过标准气体(如氮中异丁烯)测试仪器的保留时间重复性、峰面积重复性及检出限。
检出限与定量限FID检测器基线噪声≤1×10⁻¹³ A,异丁烯最低检出浓度需满足仪器标称值。
质控样品要求检定用标准气体不确定度≤2%,需定期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
关键实验步骤① 仪器预热稳定;② 标准气体进样;③ 重复性测试(6次平行测定);④ 数据采集与计算。
特别说明检定周期不超过1年,若更换关键部件(如色谱柱、检测器)需重新检定。
3. 《气体分析 校准混合气组成的测定和校验》
标准名称GB/T 10628-2008《气体分析 校准混合气组成的测定和校验》
适用范围规定校准混合气(如氮中异丁烯)的组成测定方法及数据验证流程。
核心检测方法采用直接比较法或重量法制备混合气,通过气相色谱法验证浓度准确性。
检出限与定量限取决于分析方法,异丁烯浓度范围通常为1 ppm~1000 ppm。
质控样品要求校准气证书需包含制备方法、不确定度及有效期,定期与参比标准比对。
关键实验步骤① 混合气均匀性测试;② 分析方法选择;③ 不确定度评估;④ 结果交叉验证。
特别说明混合气储存需避免光照和高温,钢瓶压力低于2 MPa时应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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