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中12种挥发性有机物VOC混标(套标)DB44/81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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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2种挥发性有机物VOC混标/DB44/814-2010
BW-OTL-2TM-00695 | 1.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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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2种挥发性有机物VOC混标/DB44/814-2010
BW06998 | 1.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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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12种挥发性有机物VOC混标/DB44/814-2010
BW08020 | 1.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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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2种挥发性有机物-VOC混标(正丁醇)(DB44/814-2010)
DND004167 | 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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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2种挥发性有机物VOC混标(叔丁醇)/DB44/814-2010
RN-22571VMS | 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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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种挥发性有机物VOC混标,适用于DB44 814-2010 VOC Mix 12
MCEM590992-AL | 1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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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种挥发性有机物VOC混标,适用于DB44 814-2010 VOC Mix 12
MCEM501757-ME | 1mL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也可用于量值溯源或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等。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准确定值的12种挥发性有机物VOC纯品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进行量值比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及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棕色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1.2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冰袋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冷冻(-18±3)℃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适用国标
1. DB44-814-2010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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