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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氨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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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氨氮

BY-OT-HW-0004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见证书
水质氨氮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也可作为标准储备溶液,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 本标准物质适用于分光光度法,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方法分析测试使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准确定值的氯化铵为原料,以高纯水为溶剂,在(20±3)℃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名称标准值 (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Y-OT-HW-00042水质氨氮**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定值、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 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及注意事项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包装规格20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 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20±3)℃和避光条件下贮存。

3. 使用: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变化,可根据GB/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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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标准名称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通过碱性介质中氨与纳氏试剂生成黄棕色络合物,在42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0.025mg/L,测定下限0.10mg/L(以N计)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样品需带质控样(加标回收率70%-130%),空白实验相对偏差≤10%
关键实验步骤1. 样品预处理(蒸馏法消除干扰)
2. 显色反应(控制pH=11.8±0.1)
3. 比色测定(显色后10-30分钟内完成)
特别说明硫化物、钙镁离子需预处理消除干扰,显色溶液需避光保存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
核心检测方法标准中规定氨氮浓度限值(Ⅰ类≤0.15mg/L,Ⅱ类≤0.5mg/L,Ⅲ类≤1.0mg/L)
检出限与定量限需满足HJ 535-2009方法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实验室需通过CMA认证,检测设备需定期校准
关键实验步骤采样需遵循HJ 494要求,现场平行样相对偏差≤20%
特别说明水样采集后应冷藏保存并24小时内完成分析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标准名称HJ 636-2012《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适用范围高浓度氨氮(0.02-100mg/L)的测定,特别适用于海水及复杂基质样品
核心检测方法碱性条件下将氨转化为气态分子,通过载气带入吸收池测定特征光谱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0.02mg/L,测定范围0.08-100mg/L
质控样品要求每20个样品需带1个平行样,相对偏差≤15%
关键实验步骤1. 氧化剂添加(次溴酸盐氧化)
2. 气液分离温度控制(40±1℃)
3. 吸收池光程校准
特别说明需使用高纯氮气(纯度≥99.999%),避免有机物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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