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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色氨酸_7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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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色氨酸

B21930-1g L-Tryptophan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3-22-3 1g {{goodObj.date}} 源叶 {{item.norm}} HPLC≥98% {{inventory}}
L-色氨酸介绍:


分子式:C11H12N2O2
分子量:204.228
储存条件:2-8℃
外观:结晶性粉末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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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L-色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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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色氨酸》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9937-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色氨酸》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淀粉质或糖质原料经发酵、提取制得的食品添加剂L-色氨酸的质量控制,涵盖感官、理化指标及卫生要求。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测定含量,旋光度法验证光学活性,重金属检测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
检出限与定量限 HPLC法对L-色氨酸的定量限为0.1 μg/mL,重金属(以Pb计)检出限为0.5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纯度≥99.0%的L-色氨酸标准品,每批次检测须包含空白对照及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95%-10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0.22 μm滤膜过滤后进样;
2. 色谱条件:C18色谱柱,流动相为磷酸盐缓冲液-甲醇(95:5),检测波长280 nm;
3. 旋光度测定需在20℃恒温条件下进行。
特别说明 需严格控制样品溶解时间以防止氧化,重金属检测前需进行微波消解处理,实验环境温度需保持25℃±2℃。
行业标准 《出口食品中L-色氨酸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SN/T 3856-2014《出口食品中L-色氨酸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乳制品、谷物制品等食品中L-色氨酸的定量检测,尤其针对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
核心检测方法 酸水解-柱前衍生化结合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使用邻苯二甲醛(OPA)作为衍生化试剂。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5 mg/100g,定量限为0.2 mg/100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基质匹配标准曲线,加标回收率范围为90%-110%,RSD≤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经6 mol/L盐酸水解24小时;
2. 衍生化反应需在避光条件下30℃水浴加热5分钟;
3. 采用荧光检测器(激发波长340 nm,发射波长450 nm)。
特别说明 需注意水解过程中避免氧化干扰,衍生化试剂需现用现配,色谱分析需在衍生后30分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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