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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镉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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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镉溶液标准物质

GBW(E)136707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5.00【质量浓度(ng/mL)】/不确定度:2 {{inventory}}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镉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特征形态:液态
定值单位: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相对不确定度(%)单位CAS备注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镉5.002质量浓度(ng/mL)
*单位为ng/mL**单位为mg/mL

研制单位名称: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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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镉溶液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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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JJG 694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检定,包括火焰法和石墨炉法的仪器性能验证。镉溶液标准物质用于波长示值误差、检出限、重复性等关键指标的校准。
3. 核心检测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法:通过镉标准溶液在特征波长(228.8 nm)下的吸光度测定,验证仪器波长准确性、基线稳定性及重复性。
石墨炉原子化法:用于低浓度镉溶液的定量分析,评估仪器灵敏度与背景校正能力。
4. 检出限与定量限
火焰法检出限≤0.005 μg/mL,定量限≤0.02 μg/mL;石墨炉法检出限≤0.1 ng/mL,定量限≤0.3 ng/mL。需通过空白溶液11次测定标准偏差的3倍计算。
5. 质控样品要求
镉标准溶液浓度需覆盖仪器量程(如0.5 μg/mL、1.0 μg/mL),基体与待测样品一致;重复性测试的RSD应≤1.5%(火焰法)或≤5%(石墨炉法)。
6. 关键实验步骤
① 仪器预热30分钟;
② 校准曲线制备(至少3个浓度点);
③ 连续测定空白溶液11次计算检出限;
④ 重复测定标准溶液7次评估精密度;
⑤ 波长扫描验证镉特征峰位置偏差≤±0.5 nm。
7. 特别说明
① 使用前需确认镉标准物质证书有效性及不确定度;
② 石墨炉法需定期检查加热程序与惰性气体流量;
③ 实验室温度应控制在(15~30)℃,湿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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