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基质类 单标 水质浊度标准物质
水质浊度标准物质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水质浊度标准物质

GBW(E)12019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400【标称值(NTU)】/不确定度:3 {{inventory}}
水质浊度标准物质介绍:


特征形态:液态
定值单位: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相对不确定度(%)单位CAS备注
水质浊度4003标称值(NTU)

研制单位名称: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质浊度标准物质

手机版:水质浊度标准物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13200-1991《水质 浊度的测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天然水、饮用水及部分工业废水中浊度的测定,测量范围为0~400 NTU。
3.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分光光度法或目视比浊法。分光光度法通过测量样品对特定波长光的散射强度计算浊度;目视比浊法通过比对标准浊度液进行定性或半定量分析。
4. 检出限与定量限
分光光度法检出限为0.5 NTU,定量限为1 NTU;目视比浊法最低可识别浊度为5 NTU。
5.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有证水质浊度标准物质(如GBW(E)080XXX系列),质控样浓度应覆盖待测样品范围,平行测定相对偏差应≤10%。
6. 关键实验步骤
① 校准仪器:使用标准浊度液校准分光光度计或浊度计;
② 样品预处理:去除气泡及悬浮大颗粒物(如静置或过滤);
③ 测量:按仪器要求读取稳定示值并记录。
7. 特别说明
① 样品需在采集后24小时内完成测定,避免温度变化或微生物活动影响;
② 高浊度样品需稀释后测定,并注明稀释倍数;
③ 不同原理仪器(如散射式与透射式)的测定结果可能存在差异,需在报告中注明方法类型。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