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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碳中丙烯腈溶液标准物质_107-13-1,丙烯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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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碳中丙烯腈溶液标准物质

BW082868e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7-13-1 2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二硫化碳中丙烯腈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城镇供水、自然环境水体、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环境等领域相应成分的测试工作,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原材料来源和制备工艺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丙烯腈标准品为原料,以无苯二硫化碳为溶剂,在室温20℃±2℃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认定值和不确定度

编  号

名  称

值(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BW082868e

二硫化碳中丙烯腈溶液标准物质

1000

3%

丙烯腈CAS:107-13-1

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气相色谱法(GC-FID)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检验结果: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检验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特性量值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气相色谱法(GC-FID)进行量值核验。

溯源性描述:

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正确性使用说明: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物质每支2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冷藏(4)避光保存

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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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16052-1995《车间空气中丙烯腈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丙烯腈浓度的测定,包括使用气相色谱法对空气样品直接进样的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法(GC-FID),以二硫化碳作为溶剂,对空气样品中的丙烯腈进行萃取和富集后进样分析,通过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为0.02 mg/m³(按采样体积15 L计),定量限为0.08 mg/m³,满足职业接触限值(OELs)的检测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平行样及加标回收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相对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采集:使用活性炭管吸附空气中的丙烯腈,采样流量0.5 L/min;
2. 样品处理:用二硫化碳解吸吸附管中的丙烯腈,静置30分钟后进样;
3. 仪器条件:色谱柱为HP-5毛细管柱(30 m×0.32 mm×0.25 μm),柱温80℃,检测器温度250℃。
特别说明
1. 二硫化碳易挥发且有毒,实验需在通风橱中操作;
2. 丙烯腈标准溶液需避光冷藏保存,使用前恢复至室温并摇匀;
3. 若样品浓度超出线性范围,需用二硫化碳稀释后重新测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