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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溶液标准物质_121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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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溶液标准物质

BW081619-5 Ammonium chloride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125-02-9 2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500μg/mL {{inventory}}
氨氮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概述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物质,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氯化铵、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V/V)

BW081619-5

氨氮溶液标准物质

500

2%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瓶5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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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国家标准: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测定范围为0.02~2.50 mg/L(以N计)。
核心检测方法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样经预处理后,在碱性条件下与纳氏试剂反应生成黄棕色络合物,于42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通过标准曲线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检出限为0.02 mg/L,定量下限为0.08 mg/L(以取样体积50 mL计)。
质控样品要求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实验、平行样和加标回收实验:平行样相对偏差≤10%,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1. 水样预处理(过滤或蒸馏);
2. 调节pH至碱性;
3. 加入纳氏试剂显色;
4. 显色后10~30分钟内完成吸光度测定。
特别说明1. 水样中余氯、硫化物和钙镁离子可能干扰测定,需通过预蒸馏或掩蔽剂消除;
2. 纳氏试剂含汞,废液需按危险废物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