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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微米红色荧光微粒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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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微米红色荧光微粒

HM7117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 {{inventory}}
0.3微米红色荧光微粒介绍:

货号:HM7117
CAS号:
规格:10mL
浓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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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37861-2019 《水中荧光微粒的检测 显微计数法和流式细胞仪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体中粒径≥0.3 μm的荧光微粒的定性及定量检测,包括环境水样、工业废水等,特别针对荧光标记微粒的浓度和粒径分布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1. 显微计数法:通过荧光显微镜观察并统计荧光微粒数量;
2. 流式细胞仪法:利用流式细胞仪对荧光信号进行自动检测与粒径分类,需使用红色荧光激发波长(如635 nm)。
检出限与定量限
显微计数法:最低检出限为10 particles/mL,定量限为30 particles/mL;
流式细胞仪法:最低检出限为1 particle/mL,定量限为5 particles/mL。
质控样品要求
1. 使用已知浓度的0.3 μm红色荧光微粒标准物质作为阳性对照;
2.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对照(超纯水);
3. 质控样品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过滤去除大颗粒杂质,避免荧光干扰;
2. 荧光激发参数设置:根据微粒发射波长选择滤光片(如红色荧光对应650 nm以上);
3. 数据校正:采用标准微粒进行仪器校准,确保粒径分布准确性。
特别说明
1. 实验需在避光条件下操作,避免荧光淬灭;
2. 流式细胞仪法需定期清洗管路,防止微粒残留污染;
3. 显微计数法需至少重复3次计数,取平均值以降低人为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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