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甲醇中土臭素和2-甲基异莰醇混标/GB/T 32470-2016/GB/T 5750.8-202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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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臭素/2-甲基异莰醇混标
NCS161102-A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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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 123
ZHC-69204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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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 207
ZHC-69208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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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 28
ZHC-68057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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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四醇
ZDR-A17130900AL-50 | 50 µg/mL于乙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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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基萘
ZHC-691813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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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500-2019混标套装
1ST02075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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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粉中伏马毒素B1、伏马毒素B2、伏马毒素B3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9-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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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6种多环芳烃混标(适用于SN/T 1877.2-2007)
NCS1600150-100A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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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粉中伏马毒素B1、伏马毒素B2、伏马毒素B3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9-2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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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粉中伏马毒素B1、伏马毒素B2、伏马毒素B3分析质控样品
NCS190289-3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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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中维生素A、维生素E分析质控样品
NCS191801-1 | 见证书



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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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750.8-2023(76.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8部分:有机物指标(76.1 土臭素和2-甲基异莰醇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土臭素和2-甲基异莰醇的定性及定量检测,检测目标物浓度范围为痕量至微克每升级别。
采用固相微萃取(SPME)结合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技术。通过吸附-热解析原理富集目标物,经色谱分离后以选择离子监测模式(SIM)进行定量分析。
土臭素检出限(LOD)为0.3 ng/L,定量限(LOQ)为1.0 ng/L;2-甲基异莰醇检出限为0.5 ng/L,定量限为1.5 ng/L。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加标样品(空白基质中添加目标物)和实验室控制样品(LCS),加标浓度应为定量限的2-5倍,回收率需控制在8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应≤20%。
1. 样品前处理:调节水样pH至4.0±0.5,加入氯化钠至饱和后,使用固相微萃取纤维头吸附目标物。
2. 热解析:将纤维头在GC进样口250℃下解析2分钟。
3. 色谱条件:采用DB-5MS色谱柱(30 m×0.25 mm×0.25 μm),程序升温从50℃(保持1分钟)以10℃/min升至250℃(保持5分钟)。
4. 质谱参数:EI离子源(70 eV),选择离子扫描模式(土臭素m/z 112、125;2-甲基异莰醇m/z 95、108)。
1. 实验过程中需严格避免有机溶剂污染,所有玻璃器皿需在450℃下灼烧4小时。
2. 若样品中存在干扰物质,需通过改变色谱升温程序或使用衍生化方法消除干扰。
3. 每分析20个样品后需进行中间点校准,校准曲线相关系数(R²)应≥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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