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甲醇中双酚A、双酚F和双酚S混标/GB 5009.30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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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灭多威/灭多威肟混标/HJ 851-2017
NCS1603458-100B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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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己烷中4种六六六和4种滴滴涕混标
NCS1603441-100E | 1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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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一溴二氯甲烷、二溴一氯甲烷、三溴甲烷
NCSZ1603691-1-C2 | 25ug/L(稀释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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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4种挥发性卤代烃标样(甲醇中14种卤代烃)不同浓度(HJ620-2011)
BW08265d | 质控(0.4-4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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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14种挥发性卤代烃标样(甲醇中14种卤代烃)不同浓度(HJ620-2011)
BW08266d | 质控1μg/mL



双酚A、双酚F和双酚S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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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双酚A、双酚F和双酚S的测定
标准号:GB 5009.305-2025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包括液态食品、固体食品及半固体食品)中双酚A(BPA)、双酚F(BPF)和双酚S(BPS)的测定。
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样品经甲醇提取后,通过固相萃取(SPE)净化,采用多反应监测(MRM)模式进行定量分析。
双酚A检出限(LOD)为0.01 μg/kg,定量限(LOQ)为0.03 μg/kg;双酚F与双酚S的LOD为0.02 μg/kg,LOQ为0.06 μg/kg。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加标浓度为LOQ的1-10倍),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1. 样品前处理:称取均质样品,加入甲醇超声提取,离心后取上清液过SPE柱净化。
2. 仪器条件:色谱柱为C18柱(2.1 mm×100 mm, 1.7 μm),流动相为甲醇-水梯度洗脱,流速0.3 mL/min。
3. 质谱参数:电喷雾离子源(ESI-),监测离子对为BPA(227→212)、BPF(201→93)、BPS(249→185)。
1.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使用含双酚类物质的塑料器皿,推荐使用玻璃或聚四氟乙烯(PTFE)材质。
2. 甲醇提取液需避光保存,防止双酚类化合物光解。
3. 标准溶液需现用现配,长期保存需置于-20℃以下。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