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标准物质/蒜黎芦碱
标准物质/蒜黎芦碱_469-59-0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准物质/蒜黎芦碱

RMT20906 Jervine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469-59-0 10mg {{goodObj.date}} 曼哈格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见证书 常温运输
标准物质/蒜黎芦碱介绍: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准物质/蒜黎芦碱

手机版:标准物质/蒜黎芦碱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蒜藜芦碱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蒜藜芦碱的残留量检测,规定了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及结果计算方法。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LC-MS/MS)。样品经乙腈提取,分散固相萃取净化后,经C18色谱柱分离,质谱多反应监测模式(MRM)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3 mg/kg,满足痕量残留检测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同步进行空白试验、加标回收实验(加标浓度LOQ、2×LOQ、10×LOQ),回收率范围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准确称取5.0 g;
2. 乙腈超声提取15 min,离心后取上清液;
3. 加入PSA和C18吸附剂净化;
4. 氮吹浓缩复溶后上机分析。
特别说明
蒜藜芦碱标准品需避光保存于-20℃环境;流动相中甲酸浓度需严格控制在0.1%以保证离子化效率;质谱参数需每12小时校准一次。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