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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盐酸章鱼胺_77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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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盐酸章鱼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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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58.2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猪、牛、羊等动物肌肉、肝脏、肾脏及脂肪中盐酸章鱼胺等β-受体激动剂类物质的残留检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及监管全链条。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样品经酶解、固相萃取净化后,通过多反应监测模式(MRM)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检出限与定量限 盐酸章鱼胺的检出限(LOD)为0.3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满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对痕量残留的检测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添加浓度为LOQ、2×LOQ、10×LOQ)及质控盲样,回收率范围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采用β-葡萄糖醛酸酶/芳基硫酸酯酶水解结合目标物游离;
2. 净化:HLB固相萃取柱富集并去除基质干扰;
3. 仪器条件:流动相为0.1%甲酸水-乙腈梯度洗脱,离子源为电喷雾电离(ESI+)。
特别说明 1. 盐酸章鱼胺需与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同类物质进行色谱分离;
2. 实验过程中需避免使用塑料制品以防邻苯二甲酸酯类污染;
3. 标准溶液应现配现用,避光保存不超过48小时。
行业标准补充:SN/T 1980-2022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扩展 补充规定进出口检验场景下的取样量、报告单位及检测结果判定规则(如按进口国限量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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