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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糖精钠_128-44-9,糖精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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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糖精钠

SDS135023W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8-44-9 5mL {{goodObj.date}} 山冶 {{item.norm}} 1000(µg/mL) {{inventory}}
水中糖精钠介绍:

介质:H2O
组分浓度
128-44-9100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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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标准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标准号 GB 5009.28-2016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及饮用水中糖精钠的测定,包括饮料、蜜饯、酱菜等食品基质。
检测目标 糖精钠(二水合物)的定量分析,检测限最低可达0.02 mg/L。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采用C18色谱柱分离,紫外检测器检测(波长214 nm)。
前处理要求 水样需经0.45 μm滤膜过滤,复杂基质样品需通过固相萃取(SPE)净化。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 0.02 mg/L(水样),0.1 mg/kg(食品基质)。
定量限(LOQ) 0.05 mg/L(水样),0.3 mg/kg(食品基质)。
质控样品要求
空白实验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1个实验室空白和1个试剂空白,空白值应低于检出限。
加标回收率 加标浓度应为样品浓度的0.5-2倍,回收率范围要求80%-120%。
关键实验步骤
色谱条件 流动相为甲醇-乙酸铵溶液(5:95,v/v),流速1.0 mL/min,柱温30℃。
系统适用性 理论塔板数应≥5000,分离度≥1.5,重复进样相对标准偏差(RSD)≤3%。
特别说明
干扰物质 苯甲酸、山梨酸等防腐剂可能干扰检测,需通过色谱条件优化实现基线分离。
保存条件 水样需在4℃冷藏避光保存,24小时内完成检测;食品样品需-18℃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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