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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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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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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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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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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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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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丁草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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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丁草胺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丁草胺残留量的测定,涵盖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及结果计算方法。
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MS),通过固相萃取(SPE)净化技术分离目标化合物,内标法定量。
方法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满足食品安全限量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样品、加标回收样品(添加浓度涵盖定量限至10倍限量值)和实验室平行样,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
1. 样品经乙腈提取后盐析分层
2. 采用C18或PSA固相萃取柱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复溶,经DB-5MS色谱柱分离
4. 多反应监测(MRM)模式采集数据
样品基质复杂时需优化净化条件,注意丁草胺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前处理过程需严格控制pH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