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AI采购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纯品 顺式-10-十七烯酸 cis-10-Heptadecenoic acid
顺式-10-十七烯酸 cis-10-Heptadecenoic acid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顺式-10-十七烯酸 cis-10-Heptadecenoic acid

CCFD200934
需咨询
需咨询
29743-97-3
20mg
CATO
≥95%
+
0
顺式-10-十七烯酸介绍:


交货时间:10天
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顺式-10-十七烯酸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顺式-10-十七烯酸

手机版:顺式-10-十七烯酸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中顺式-10-十七烯酸等脂肪酸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包括油脂、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核心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GC)结合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或质谱(MS),需通过甲酯化处理样品。
检出限与定量限 顺式-10-十七烯酸的检出限为0.5 mg/kg,定量限为2.0 mg/kg。
质控样品要求 需使用标准品进行方法验证,空白样品回收率应为80%-120%,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RSD)≤1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甲酯化处理(三氟化硼-甲醇法);
2. 气相色谱仪参数设置(毛细管柱DB-WAX,进样口温度250℃);
3. 峰面积归一化法定量。
特别说明 若样品含杂质需进行固相萃取(SPE)净化,异构体分离需优化色谱条件。
《保健食品中前花青素的测定》关联解读
关联性说明 顺式-10-十七烯酸可能作为保健食品辅料,需参考GB 28404-2012对脂肪酸类成分的质控要求。
质控补充要求 保健食品中脂肪酸总量需标注,批次间差异应≤5%,需提供稳定性试验数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