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犀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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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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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萘酚-d8
CCEM501785 |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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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硫基-3,5-二甲基苯酚
CCEM50035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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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二羟基肉桂酸(咖啡酸)
CCHM701660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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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三丁酯-d27
CCHM701612 |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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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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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 5009.XXX-202X 食品中黄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于食品(含保健食品)中木犀草素等黄酮类化合物的定性定量检测,包括液态、固态及半固态样品前处理要求。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HPLC-MS/MS),C18色谱柱(2.1×100 mm, 1.7 μm),流动相为0.1%甲酸水-乙腈梯度洗脱,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木犀草素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5 mg/kg,需通过基质匹配标准曲线验证。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和质控盲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0%-120%,RSD≤10%。
1. 样品经甲醇-水(70:30)超声提取
2. 固相萃取柱净化(建议用HLB或C18柱)
3. 氮吹浓缩至近干后用初始流动相复溶
4. 仪器分析时需监测特征离子对m/z 287.1→153.0(定量离子)及287.1→135.0(定性离子)。
木犀草素在酸性条件下易降解,样品处理过程需全程避光且控制环境温度≤25℃,标准溶液现用现配,储存不得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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