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PD100239 | 100.0%
LCPD103279-AL | ≥9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关于噻虫胺的残留限量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噻虫胺残留量的检测,包括谷物、蔬菜、水果、茶叶等基质。
主要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提取、净化和仪器分析步骤,对样品中的噻虫胺进行定性与定量。
噻虫胺的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5 mg/kg,具体数值需根据基质类型和仪器性能调整。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和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20%。
1. 样品提取:使用乙腈或酸化乙腈均质提取。2. 净化:通过分散固相萃取(QuEChERS)或固相萃取柱(SPE)去除杂质。3. 仪器分析:LC-MS/MS条件下进行分离与检测,采用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1. 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建议使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2. 实验过程中应避免使用含氮塑料器皿,以防干扰。3. 方法验证需符合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ZHC-692070 | 见证书
SPL-BD-097 | 见证书
NCSZ167006-C20-2 | 5μg/mL(稀释25倍后)
NCSZ167006-C20-1 | 2μg/mL(稀释25倍后)
HG5926-100mg | 见证书
HG5915-100mg | 见证书
HG5836-100mg | 见证书
交货时间:10天
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噻虫胺
手机版:噻虫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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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关于噻虫胺的残留限量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噻虫胺残留量的检测,包括谷物、蔬菜、水果、茶叶等基质。
主要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提取、净化和仪器分析步骤,对样品中的噻虫胺进行定性与定量。
噻虫胺的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5 mg/kg,具体数值需根据基质类型和仪器性能调整。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和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20%。
1. 样品提取:使用乙腈或酸化乙腈均质提取。
2. 净化:通过分散固相萃取(QuEChERS)或固相萃取柱(SPE)去除杂质。
3. 仪器分析:LC-MS/MS条件下进行分离与检测,采用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1. 需注意基质效应对定量结果的影响,建议使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校正。
2. 实验过程中应避免使用含氮塑料器皿,以防干扰。
3. 方法验证需符合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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