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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菌唑_6869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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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菌唑

LCPD103089-ME Triflumizole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8694-11-1 1mL {{goodObj.date}} CATO {{item.norm}} 1000μg/mL in Methanol {{inventory}}
氟菌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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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大于1年
结构式:
氟菌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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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3200.11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氟菌唑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如水果、蔬菜、谷物等)中氟菌唑残留量的测定。样品需经提取、净化后采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进行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乙腈或酸化乙腈提取目标物,通过分散固相萃取(QuEChERS)或固相萃取柱(SPE)净化,结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内标法或外标法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为0.005 mg/kg,定量限(LOQ)为0.01 mg/kg。具体数值需根据仪器灵敏度及基质效应进行验证。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和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20%。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称取10 g,加入乙腈提取;
2. 提取液经PSA或C18吸附剂净化;
3. 氮吹浓缩后复溶,过0.22 μm滤膜;
4. LC-MS/MS分析,多反应监测(MRM)模式采集数据。
特别说明
基质效应可能影响定量结果,建议采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或同位素内标校正。实验过程中需避免塑料器皿接触,防止目标物吸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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